朋友借钱不还 男子报假警称被盗

晋江新闻网   2017-07-24 10:25

­  朋友欠钱不辞而别,男子报警谎称被盗。昨日,32岁男子陈某因谎报警情被晋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  9日上午,陈埭派出所接到陈某报警称,他早上买完早餐回租房后,发现租房抽屉内12000元及一部手机偷走。“肯定是刘某偷走的!”陈某说,刘某是他的朋友,原本借住在其位于江头村的租房内,早上还在睡觉,这会儿人却不见了。

­  根据陈某提供的手机联系方式,办案民警打电话规劝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昨日,在民警的多次劝说下,刘某最终来到陈埭派出所配合调查。

­  通过对刘某的询问,民警发现报警人的陈述有许多漏洞。随后,民警将陈某一起传唤到派出所。在民警的详细询问下,陈某终于自乱阵脚,承认其是系报了假警。

­  据了解,刘某于两个多月前向陈某借了12000元一直没有偿还,8日晚上两人为债务问题再次起了争执。“等我有钱了一定会还钱的!”刘某说,他当时实在是没有钱还债,不知道怎么面对朋友,只好趁着陈某外出买早餐的时候走掉,并回到老家,本想等筹到钱后再来找陈某,没想到陈某竟然报警称其盗窃,让他吓了一跳。

­  警方提醒,报警时一定要如实客观陈述情况,不得虚报、谎报,夸大事实。当事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要负法律责任。(记者 胡志法 通讯员 张金坛 郑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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