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炫酷扰民 晋江7辆非法改装车被查处
装着轰鸣排气管,开着氙气大灯,顶着装饰性的尾翼耍帅……开着这样的车看似拉风,其实大多是非法改装,存在安全隐患。22日至23日,晋江交警部门开展“霹雳行动”系列之“飙车”扰民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整治,针对车辆噪音污染、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非法改装小车6部、摩托车1部。
23日上午10时许,在和平中路胜家酒店附近路段,执勤民警在路巡时查获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小车。这辆小车行驶证上显示的车身颜色为棕色,而实际上车身已经被改成了深蓝色,车轮毂、排气管、车大灯均被改装,车标也由比亚迪改成了赛恩(SCION)。驾驶员谢某称,改装车辆是为了提高车辆“档次”,开车上路比较“炫酷”。
无独有偶,在同一个地点,执勤民警又查获了一辆非法改装车辆,被查处的车辆同样改装了车身颜色、车轮毂、排气管、车大灯,同时还在车尾加装了尾翼。驾驶员吕某称,车辆改装后比较“帅”,黑白相间有赛车的感觉。
民警在对谢某、吕某进行教育后,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车身原状。当天,交警部门共查获非法改装小车6部、摩托车1部。根据相关法规,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处罚款1500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款500元。
民警介绍,非法改装车辆害人害己,不仅会被处罚,车辆无法通过年检,更重要的是,车辆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在道路上行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大多非法改装车辆均对排气管进行改装,巨大的轰鸣声造成噪音污染,特别是在夜间行驶时,扰民现象严重,市民生活受到影响。
很多车辆在改装后,为了“炫酷”“耍帅”,车速通常都会超过道路限定时速,甚至在路上“飙车”。根据交通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照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朱艳 通讯员 蒋巧玲 庄诗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