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法院受理首起跨省立案案件

福建法治报   2017-05-17 10:27

­  日前,晋江市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的异地立案演示单位,成功受理了一起跨省立案案件。

­  该案原告是厦门一家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拖鞋贸易公司,两名被告分别为浙江省乐清市人、广西省横县人,案件管辖法院是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按照以往的工作机制,原告委托律师必须从晋江跑到义乌市的管辖法院,提交相应诉讼材料方可立案。而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推广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委托律师可近距离选择晋江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  当日,晋江法院跨域立案人员接到委托律师的诉讼材料后,即与义乌法院立案人员取得联系,通过全国四级法院文件交换平台,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扫描件发送给义乌法院审核。确认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后,当即将送达回证、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及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回传,由晋江法院立案人员交由委托律师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确认,半小时内为当事人办理了立案全部手续。 (尤燕玲 刘青 张凯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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