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至630元

闽南网   2017-05-12 08:28

  闽南网5月12日讯 今年7月起,晋江市将通过“两提、一扩”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及人均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两提”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3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自理的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00元,半护理的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200元,全护理的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450元。二是提高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将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50元提高到380元。

  “一扩”指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一部分低保边缘户将达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低保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7月起,晋江市预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3700人左右。

  另外,晋江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860元提高至1000元;机构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1500元。标准调整从今年1月起实行。(海都记者 林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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