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民一庭荣获2017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

闽南网   2017-05-09 16:32

  闽南网5月8日讯(通讯员 尤燕玲 林建新 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以下简称“民一庭”)荣获2017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这是泉州市法院系统、晋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唯一上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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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晋江法院民一庭共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女性9名,占比69.23%。自2011年被福建省妇女联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以来,民一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以优异的审判业绩、优质的法治服务、突出的巾帼风采、规范的争创制度巩固、提升文明岗的品质与内涵。

  自2011年以来,民一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796件,审结4797件,收、结案数逐年攀升,其中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案件为710件。2015年12月,民一庭审理的《庄某某等人诉居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按——成功调处“外嫁女”权益纠纷》经典案例入选《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汇编》。

  民一庭内设有专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合议庭”等,为充分发挥好各类合议庭作用,民一庭以“司法服务零距离”目标,广泛开展司法服务进军营、学校、社区、企业、老人会等主题活动,2011年以来共开展法律讲座32场次,法律咨询52场次,发放或赠送各种司法服务宣传资料1万多份、司法服务受众人员达3万多人次,充分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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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民一庭不断涌现一批优秀业务骨干,特别是女性工作人员越来越成为文明岗的中坚力量和示范形象。自2011年以来,个人因突出表现被各级表彰共计23人次;2013年被泉州市人大党委会及泉州市妇联共同授予“泉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3月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2015年8月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嘉奖”。

  此外,民一庭高度重视文明岗争创工作,着眼于科学、规范、有序,通过细化修改制定15项涵盖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服务、权益保护、职能延伸、社会关爱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积极促进文明岗走上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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