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起纠纷 人民调解来调停

晋江经济报   2017-03-12 15:01

­  近日,晋江永和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由工伤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  2016年底,外来务工人员路某在上班时,右足不慎被机台绞伤。事故发生后路某被送到泉州市正骨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足踝部绞伤,住院54天,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约人民币39000元已由公司全部支付。因医疗费用公司已支付,路某家人要求公司赔偿伤残补助金、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未果,进而引起纠纷。近日,双方到永和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  鉴于双方主要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永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及时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永和司法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案事实,在司法所对该起纠纷进行了调解。

­  最终,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包括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种费用。至此,这起工伤意外事件得到圆满解决。(记者_王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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