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用电奖励新政策 鼓励岁末年初增产增效

晋江经济报   2016-12-30 11:49

­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岁末年初增产增效、早开机开满机,扶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推动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泉州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企业岁末年初增产增效电力奖励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实行电力奖励政策,单家企业单月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  对于上述鼓励政策,晋江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析。在政策实施范围方面,该政策主要面向规模以上制造企业(主要指年产值超2000万元以上企业);该政策实施的期间为单月用电奖励政策,即从2016年度10月份、11月份、12月份,到2017年1月份、2月份、3月份,合计6个月实施单月用电奖励政策;要享受该政策,必须同时具备2个条件:一是单月用电量较上一年度同期单月用电量增幅达5%以上;二是单月用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增量达1万千瓦时以上。

­  更值得关注的是,该政策主要有2个方面,可叠加享受:一是,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16年10月份至2017年3月份单月用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增量达1万千瓦时以上,新投产项目除外),每千瓦时奖励0.2元;二是,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企业2016年12月份至2017年3月份单月用电同比增长5%且增量达5万千瓦时以上部分,每千瓦时再奖励0.1元,单家企业单月奖励从原来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谈及如何申报兑现上述政策,晋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说,该政策无须企业申报,主要由泉州市经信委会同泉州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每个月抄录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然后下发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再根据泉州下发的企业名单组织兑现。(记者 蔡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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