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内坑镇查获两起污染环境案
晋江经济报 2016-11-16 16:47

日前,晋江市环保执法大队内坑中队查获张某振非法石材加工点、李某来非法废塑加工点,现场查封了切割机、磨机、洗塑线及造粒机等多个生产设备。
经查,该两家非法加工点分别从事石材和废塑等非法加工,当事人建成投产至今均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1月初,执法人员分别到现场检查时,两家非法加工点均在生产,其中石材加工点来自切割机、磨机工序的生产废水经一简易沉淀池直接溢流外排至外环境;而另一家废塑加工点未配套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来自其洗塑线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从车间旁的水沟排至外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分别对两家加工点外排废水采样检测。
经检测,张某振石材加工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悬浮物SS分别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4.47倍和9.2倍,而李某来废塑加工点化学需氧量COD和悬浮物SS同样超8倍和6.7倍。这两家非法加工点违法排污行为违反了新环保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规定,目前环保部门已对其立案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记者 蔡斯洵 通讯员 陈清松 黄荣俊 许奕强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