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五旬妇女偷超市33元东西 被拘五天

晋江经济报   2016-11-16 15:55

­  贪图便宜偷拿超市33元东西,最后落得被拘留5天,今年50岁的丁某后悔不已。

­  昨日下午,新塘派出所接辖区一超市报警称抓到一个小偷。民警前往现场了解到,嫌疑人是一名50多岁妇女,她准备离开超市时,超市门口的报警器响起,工作人员发现她偷拿了超市的一瓶辣酱和一包鸡精。

­  据丁某交代,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偷拿超市东西,前一次她偷走了一瓶洗发水。“上一次偷窃成功了,这次我才会想再偷点。”丁某心存侥幸但是也害怕,所以这次偷拿了辣酱和鸡精后,她还特意拿了一瓶椰汁去柜台结账,没想到报警器响了被抓正着。

­  办案民警介绍,丁某偷拿的东西,包括前一次的那瓶洗发水加在一起共33元左右,她因涉嫌盗窃将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记者 胡志法 通讯员 庄凌龙 陈雅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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