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晋江等8县(市)获授权制作赴港澳台各类签注
福建法治报 2016-11-15 16:18
昨日,省公安厅发布消息,11月1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正式授权福州市的福清、长乐、马尾和泉州市的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等8个县(市)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往来港澳签注及前往台湾签注。
该项工作是为适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对出入境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便捷高效办证的新期待,根据有关出入境业务工作规范要求,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积极推动赴港澳台签发制作权限下放的重要工作。签注制作权限的下放,是我省出入境部门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大举措,省去了证件县市间往返邮寄的环节,进一步压缩了办证时限,群众出行港澳台更加方便、快捷。
据悉,权限下放一周以来(11月1日—7日),上述8个县(市)共制作各类港澳台签注2248枚,工作运行平稳,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记者 郑旭光)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