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西园办理第一批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晋江经济报 2016-09-30 16:39
近日,西园街道计生办召开计划生育基本养老保险培训会,对按政策生育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女办证户、独生办证户的低保户、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家庭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进行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优待补助。
据统计,此次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为45周岁以上的农村二女户、农村独女办证户家庭夫妻,选择个人缴费500元(政府补助2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的,已办理5人;部分计生家庭可享受补助提档的,可选择缴费标准1200元或2000元(政府补助700元或1200元),已办理10人。(记者 王诗伟 通讯员 肖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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