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妇女联合会:实施“维权三制” 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家是安身之本,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从小而言,是促进家庭和睦相处;从大而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婚姻家庭矛盾、婆媳关系恶劣、父子相处冲突等情景不断在生活中“上演”,涉及妇女儿童的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如何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是当今社会必须面对的问题。
作为晋江妇女们的“娘家”,晋江市妇联以实施妇女“维权三制”(“知心姐姐”维权接力、“以法护己”意识走进千家万户、构建大维权工作格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起法治“保护伞”。
“知心姐姐”排忧解难
多角度提高调解成效
在晋江市妇联,有这么一群“知心姐姐”。为了替上门咨询求助的“姐妹伴”排忧解难,她们无畏家庭暴力背后的威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创新调解方法和途径,分析纠纷原因,找准每一起家庭矛盾纠纷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成效。
当昔日感情亲密的恋人在婚后不久出现感情破裂,男方将家门锁换掉,女方回家无门时,晋江市、街道、社区三级妇联组织工作人员联合到男方家,明确告知两人是合法夫妻,女方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建议双方都要以诚恳态度来解决问题。随后,双方指派代表、当事人通过见面交谈等形式,先以调和为主,如果双方均表示无法再共同生活并表示愿意协议离婚时,则让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三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一件件差点引起两大家族“战斗”的离婚案件,最后握手言和。
当丈夫受重男轻女思想作祟,觉得妻子替他生下女儿没为他长脸,时不时对妻子拳脚相向,甚至连上前劝架的女儿也惨遭毒打时,女方终于忍无可忍报案并寻求妇联的帮助。了解到女方的辛酸后,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该女士,面对家庭暴力,不要选择忍耐,无限忍耐会使丈夫的暴力行径“合理”化,受害女性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竭力帮助求助者维权的路上,晋江市妇联的“知心姐姐”们已然成为他们的“娘家”人。
积极开展妇女维权宣传
强化妇女维权服务
我们都很清楚,在社会现实面前,许多妇女儿童或者碍于所谓“颜面”的约束,或者由于文化程度低,不清楚维权的途径,身处家庭纠纷的“水深火热”中只知道一味忍让。
为强化妇女维权服务,鼓励更多人卸下心理包袱,学会保护自我。晋江市妇联依托“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三八维权月为契机,每年选取一至两个镇(街道)开展“建设法治晋江·巾帼在行动—家家联动·送法到家”晋江市“三八”维权月送法下乡暨妇联主席下乡接访活动。例如,2015年省妇联和泉州市妇联有关领导参加磁灶镇专场,亲切地与每一位来访妇女交谈,鼓励她们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她们提出的相关诉求给予一一的答复,为10位困难妇女送去慰问金并鼓励她们战胜困难。
在每个“送法下乡”的活动现场,都会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有奖问答等形式,积极开展妇女维权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涉及婚姻、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送进千家万户。
同时,晋江市妇联还通过报社等媒体推出系列典型维权案例,邀请法律、心理专家对案例进行深度解读,以案说法、以例明理;联合晋江市教育局成功举办了七届晋江市平安家庭漫画大赛,用孩子的画笔留下对和谐家庭的憧憬;成立“晋江市巾帼志愿服务宣讲队”,并在全市19个镇(街道)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讲活动,用发人深省的案例引起社会共鸣,扩大“反家暴”宣传的普及面。
“携手”法院、司法局
构建大维权工作格局
妇女儿童维权归根结底就是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因此提升维权工作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必不可少。为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衔接联动,晋江市妇联联合晋江市法院、晋江市司法局积极构建大维权工作格局。
记者了解到,目前,晋江市妇联已经联合晋江市法院组织聘任23名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聘任39名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依照职责为共同做好家事纠纷调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此外,晋江市妇联还将与晋江市司法局携同合作,创新工作形式。例如,目前妇联正在筹备聘请数名擅长调解的社工,依托司法局现有的法律资源,在这个平台的帮助下,满足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求,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公信力。
晋江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去,妇联还将在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新时期的妇女维权工作。不仅要积极学习其他地方采取的有效做法,也要继续依托节日,打响“妇女维权月”的招牌,更要创新举措,扩大维权宣传覆盖面,提高维权服务水平,让维权工作更加贴近受益人群,为妇女儿童托起一片明亮的蓝天。(记者 林心怡 通讯员 肖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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