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交警大队推出微信拍照上传交通事故“快处”
近日,赵先生开车在晋江市和平北路与另一辆车发生擦碰,两人赶紧下车,用手机拍下现场,然后各自将车开走,没有影响道路交通。“我们把拍的照片上传到交警大队的微信公众号,再到交警大队去进行事故处理,一定能解决得妥妥的。”赵先生说。
目前,晋江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晋江交警”开通手机业务受理。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双方通过微信平台的“事故快速处理”版块,根据提示拍摄多角度的车损部位图片,并自行上传到该公众号,平台后方工作人员就可接收查看。车主大约只需停留3分钟,就能撤离现场,避免道路拥堵。
随后,当事人来到快处中心,对囊括了14种交通事故应负全责情况的图片墙进行比照。如一方有疑义,民警还可根据摆放的道路沙盘和车辆模型,模拟事故过程,将事故责任讲明、讲透。“常驻中心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定损,整个过程不到20分钟全部搞定。”快处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轻微交通事故最快10多分钟就能办完。
两年前,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正式运行,中心提供事故快速认定、保险勘查、定损、损害调解和理赔24小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中心日均接处警近40起,每起快处事故调解、赔偿基本当天就能全部解决,快处事故当天结案率达99.5%。
来自安徽的张积晖从事快递工作。9月3日,因驾驶两轮摩托车的杜师傅和一辆小车发生刮擦,把张积晖挂倒在地。起身后,张积晖发现自己左手臂、腿部擦伤出血。小车车主蔡先生见他受伤,提出到市快处中心协商处理。两人现场拍照取证后,来到位于和平中路的快处中心。
经警方裁定,蔡先生应负事故全责,民警同时告知双方,2000元以内的理赔可以实现现场赔付。考虑到自己伤势不重,张积晖欣然接受现场赔付。蔡先生赔偿杜师傅人伤、车损共计1000元。张积晖签订了《交通事故自愿结案协议》,当即拿到1000元现金。“我每天要送上百件快件,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耽误很多事,会少挣不少钱。”杜师傅说,能马上拿到医药费,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这些情况适用于轻微伤的事故,如双方对裁定结果没有疑义,可以当即赔付现金,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快处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若伤者提出需要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也可在检查后再到快处中心协商解决。(福建日报记者 魏桂莲 通讯员 姚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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