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司法局落实社区矫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016-09-22 11:00 来源:晋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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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江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所长、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措施,落实社区矫正廉政风险防控。
会议严肃了各项工作纪律,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违法违规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变更事项;不准违法违规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不准徇私枉法办理调查评估案件;不准收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和宴请;不准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不准隐瞒不报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重要事件。
此外,结合晋江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契机,晋江市司法局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要求所有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纯洁思想,提高认识,用饱满的热情、强烈的责任心,全力投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下阶段,各司法所要利用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会,强化全体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时,深入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协理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家中进行宣传,要求他们在遵守相关廉政纪律的基础上,协助、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并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使社区矫正的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处于群众监督之下,让腐败行为、风险苗头无处藏身,真正发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作用。(记者 许春 通讯员 庄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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