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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2016-09-10 10:29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  这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利益的全局性重大改革,是扎实推进全国新型城镇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关联性改革工作。昨日,记者获悉,晋江即将出台《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有效实现形式,力争3-5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管理,2017年年底前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  实施方案提出,农村集体资产分为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等三类资产,要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股份权能,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收益分配制度。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

­  据悉,今明两年,晋江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村经分离等试点工作,从各镇(街道)选择集体经营性资产雄厚、班子战斗力强、群众有改革意愿的村,开展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股份合作和资源性资产土地股份合作的改革试点工作,选取相关镇(街道)作为农村集体资产镇级监管试点镇,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  经确定,池店镇为农村集体资产镇级监管试点镇。据悉,农村集体资产镇级监管,将侧重推进健全完善村(社区)集体资产镇级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健全镇级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  青阳街道阳光社区等9个村(社区)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试点村将以开展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主要内容的股份权能改革,在实现占用、收益、继承的基础上,探索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权能。试点村可结合实际设置三种改制模式,即社区型股份合作制、资源加资本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

­  西园街道后间社区等27个村(社区)为2016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重点村。重点村将侧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清产核资,做到成员明确、家底清楚,条件成熟的试点村可进一步探索推进股份权能改革。此项工作将于2017年在晋江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称为农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原有经济联合社予以注销,以村为单位的,称为晋江市XX镇(街道)XX村(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设立的称为晋江市XX镇(街道)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联合社(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由晋江市农业局出具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记者 齐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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