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黄少伟、庄天怀任晋江市副市长
闽南网7月17日讯 15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晋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陈健倩、林庆峰、连泉富、姚志强、庄天怀、黄小闽出席会议。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洪于权、党组副书记郭鸿荣,晋江市副市长李自力列席相关议程。晋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忠刘到会介绍相关人事安排与任职人员情况。
会议审议表决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黄少伟、庄天怀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庄天怀同志辞去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免去丁峰、张朝阳、史思泉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陈水深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接受李小兴同志辞去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决定陈水深同志代理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陈进福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吴尊意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会议还审议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晋江与意大利库内奥省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晋江市民文明公约>和<晋江市民行为规范>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6 年7 月15 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黄少伟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庄天怀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丁峰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张朝阳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史思泉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陈进福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免去吴尊意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庄天怀同志辞去晋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 年7 月15 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庄天怀同志辞去晋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人员名单
2016 年7 月15 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陈水深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小兴同志辞去
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 年7 月15 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小兴同志辞去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水深同志代理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6 年7 月15 日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陈水深同志代理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海都记者 苏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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