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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安海计生家庭符合四条件 参加养老保险有补助

2016-07-01 15:20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  6月29日,晋江安海镇召开“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专题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晋江市关于补助农村二女户、独女户及独生低保户、子女伤残户或死亡户等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求。

­  安海镇采用补助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方式,参保对象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即可获得补助,分别为:户籍登记并计生关系在安海镇的计生家庭夫妻本人;符合计生条件的夫妻双方本人都可以申请(包括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女办证户,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独生办证户中的低保户、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2016年当年男性年龄45周岁、女性年龄40周岁。

­  参保补贴办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和农村独女办证户夫妻本人,参保标准每人1200元/年,由市级补助经费每人430元/年,镇级补助每人210元/年。参保标准每人2000元/年,由市级补助经费每人800元/年,镇级补助每人400元/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独生办证户中的低保户、子女伤残户或子女死亡的特殊家庭夫妻本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级补助经费每人1400元/年,镇级补助每人500元/年。低保户、伤残户按相关部门当年认定名单为准。

­  凡符合参保补助对象条件的,可向安海镇计生办提出申请,经镇计生办审核后,汇总报晋江市卫计局审批,再由镇与对象签订协议并公示后予以确认。(通讯员 林秀查 黄颖 记者 张志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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