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监督检测工作
记者从晋江市农业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监管,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的通知》(闽农厅办〔2016〕42号)和《泉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的通知》(泉农医〔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晋江市实际情况,晋江市农业局从2016年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范围内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监督检测工作,进一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本次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监督检测范围原则上以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涵盖自营、代宰、混合经营等不同经营模式,确保覆盖至晋江全市每个定点屠宰场。抽检的尿样以生猪为主,兼顾牛、羊。晋江全市计划抽检1000批次,采集待宰猪(牛、羊)尿样或者在屠宰线上采集膀胱尿样。同一批次猪(牛、羊)30头以下的,至少抽检1头;30头以上的,按照不少于3%进行抽检,同一批来自多个养殖场的,抽样样品涵盖每个场,每个场抽检数量不少于1头。
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项监督检测工作,派出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导被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并做好样品采集、快速检测、疑似阳性样品送检、结果报送等工作。样品采样方法参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2010)执行,抽取进入定点屠宰企业的猪尿样品进行检测,所有样品均现场按分批次分别填写抽样单,由被抽检定点屠宰场场长或负责人签字确认,每份样品均及时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条进行现场检测筛查,并由抽检单位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确认结果。
截至本月10日前,本次专项监督检测工作已抽检生猪定点屠宰场9家,抽取样品402份。通过快速“瘦肉精”检测卡检测,未发现一例阳性样品,充分说明晋江市“瘦肉精”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记者 庄诗莹 通讯员 洪志良 杜建超 吴猛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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