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意向报考军队院校考生 今起政审
2016-06-12 07:45 来源:晋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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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提醒,今年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12日至22日,自行到报考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办理。没有经过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据介绍,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二线;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至2016年8月31日);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2016年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试体检工作,采取“分片设点、异地同步”的方式,在全省设立福州、泉州两个面试体检点,其中泉州面试体检地点在解放军第18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面试时间为6月27日上午,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体检合格考生名单7月2日14:00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于7月2日18:00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3日上午8:00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记者 陈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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