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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精准扶助农村二女户等部分计生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6-05-28 12:03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  今年起,晋江部分计生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获得相应补助。昨日上午,晋江市卫计局组织举办新修订《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培训班,邀请泉州市卫计委法规科相关负责人授课。会议还对近期下发的《关于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进行解读并部署。

­  据介绍,今年开始,晋江全市农村二女户、独女户及城乡独生低保户、子女伤残户、子女死亡户等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获得补助。参保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户籍登记并计生关系在晋江市的计生家庭夫妻本人;符合如下计生条件的夫妻双方本人都可以申请,包括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女办证户及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独生办证户中的低保户、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2016年当年男性年龄45周岁、女性年龄40周岁。(记者 齐玉波)

­  《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参保补贴的三种类别。

­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和农村独女办证户夫妻本人,补助缴费最高年限15年。1200元/人·年≤实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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