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晋江 > 晋江新闻 > 正文

操作工水洗废水未及时处理致环境污染 被行政拘留5日

2016-05-19 12:59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

­  日前,晋江市环保执法大队英林中队在对辖区内一服装水洗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因停电导致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水洗废水流入调节池后水满溢流,污水操作工未及时上报负责人且没有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致使水洗废水溢流至外环境。

­  执法人员当场对外排污水进行取样。经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该服装水洗厂生产污水COD排放浓度为135mg/L、氨氮浓度3.84mg/L。该服装水洗厂污水操作工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英林环保执法中队依法将案件报送晋江市环保局,并由晋江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同时对该服装水洗厂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日前,晋江市公安局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据悉,为严格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晋江市环保执法大队英林中队针对辖区内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各污染源进行地毯式大排查。今年以来,该中队共出动580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8起,行政拘留2起。

新闻推荐

到头了;
下一条:施漂亮的漂亮一跳 救起七旬落水阿婆(图)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