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警称捡到娃竟是女友养子 昨小孩被亲生父母领回
闽南网5月10日讯 一起“捡”到孩子的警情,牵出2岁男孩东东(化名)一波三折的身世。
今年3月27日傍晚5时许,36岁的德化人莫某报警称,在晋江陈埭“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孩子。次日,故事发生反转,报警人坦白,其实孩子是女友的养子,报假警是为了给孩子上户口。
因为收养程序不合法,东东被送往晋江市育婴院照顾。昨日上午,经DNA比对后,东东被亲生父母领回。今天,他们将踏上回家路,生父张某说,以后一定对儿子好一些,让他忘记这段不愉快的经历。
昨日下午,东东和亲生父母回家了
【缘起】 男子报警 称在村里捡到孩子
事情要从今年3月27日说起。当天傍晚5时许,晋江滨江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说在陈埭横坂村“捡”到一个被人“遗弃”的男孩。民警赶到现场时,报警人莫某向民警提供了孩子的衣物、出生证明、亲生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养协议等,说是跟小孩放在一起的。之后,莫某开车离开。
紧接着,孩子和行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才2岁多,很可爱,又健康,特别讨人喜欢。”经办民警小郭说,出生证显示,孩子叫东东,2014年1月生于江西景德镇,亲生父母是张某和韩某。
可谁知,东东被民警带走的第二天,那个报警男子又联系上民警,故事反转。
【反转】 是女友养子 报假警为上户口
次日一早,莫某加了小郭的微信,说出实情。原来,孩子是莫某的女友——34岁的黎某与前男友郭某领养的。黎某无法生育,2014年6月,郭某就经人介绍,在石狮找到一对想将孩子送人的年轻情侣,签了一份“领养协议”。
黎某和郭某分手后,跟莫某相恋、同居,一起抚养东东。莫某说,他平时很喜欢东东,当作亲生儿子一样。只是,孩子没有正规的收养手续,上不了户口,不能上幼儿园。为此,他想出把孩子扔给警方,等警方帮忙办好户口后,再把孩子领回来。事发当晚,莫某想念东东,一夜没睡。
当天下午,莫某被警方控制,处以治安处罚。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表示,本案中,黎某此前与东东亲生父母所签的领养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黎某与东东并不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去民政局办理正规收养手续,领取收养证的,才能构成合法收养关系。
尽管黎某与东东不是合法收养关系,黎某与莫某也没有领证结婚,但是事实上,莫某已经在履行对东东的抚养义务,如果莫某有遗弃东东的主观故意,就构成遗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则不构成遗弃罪。本案中,莫某是为帮东东上户口,事后马上坦白,所以,他没有遗弃的主观故意,不构成遗弃罪。
【寻亲】 在育婴院 东东等来亲生父母
虽然黎某到派出所,一再要求再看“儿子”一眼,但他们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当晚,东东被送往晋江市育婴院暂时安置,同时,警方给东东采集了血样,进入全国被拐儿童DNA数据库。
民警小郭根据出生证和东东亲生父母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尝试了多次。至今年4月下旬,终于与张某和韩某取得联系。今年5月4日晚,两人来到泉州,次日一早就去看了孩子,进行DNA采集比对。
“一开始,他妈还不太敢去看孩子。后来在育婴院看到东东,她高兴得都哭了。”小郭说,警方调查核实,排除了亲生父母贩卖亲生儿的可能。
【结局】 一起回家 生父说要对儿子好点
昨日上午,DNA比对结果出炉——张某和韩某就是东东的亲生父母。民警小郭带他们到育婴院,把东东领回。事隔一年多,他们还没领证结婚,又生了一个女儿,7个多月大。东东拉着父母的手,一点都不生分。他的样貌,跟妈妈、妹妹很像。
父亲张某说,东东的出生纯属意外,当时韩某只有18岁,他们没有稳定收入,加上他吸毒,两人经常吵架,才打算把孩子送人。
“我们决定自己养,不想再后悔了。”张某说,黎某有意继续收养东东,但他们实在舍不得,“以后我要补偿东东,对孩子好一点”。张某说,他要供东东读书,让他忘记这段不愉快的经历。
今天早上,他们将坐车回江西,给东东上户口,再送他去幼儿园。(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林慧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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