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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摩托的男子为何驾驶证一次被扣32分?

2016-03-18 08:5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18日讯 昨日下午4时许,晋江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贵州人穆某被民警当场查获,牵出多项交通违法,最终被记32分、罚款1520元。

  晋江交警池店中队民警介绍,他们在事发路口设卡盘查时发现,穆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没有戴安全帽,在路上逆行。民警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一靠近,又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除此之外,穆某也没取得二轮摩托车的驾驶资格,身上只有一本C1小车驾照。经检测,穆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7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

  民警进一步核实还发现,穆某驾驶的摩托车已超过检验有效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穆某涉嫌酒后驾驶将被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罚款300元,记12分;逆向行驶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未按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罚款20元,记3分;未戴安全头盔罚款100元,记2分。他总共须被记32分,罚款1520元。

  穆某交代,当天中午,他跟老乡吃饭时喝了两三瓶啤酒后,想骑车去池店某工地上班,没想到被民警盯上了。(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白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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