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将抓拍未系安全带和未戴头盔 2016年2月1日开始罚款记分
2015-12-05 09:1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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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两个月试行阶段,将对被抓拍者进行警告处罚。明年2月1日起,将进行罚款和记分。
闽南网12月5日讯 海都记者昨日从晋江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晋江交警部门将动用电子警察,对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和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两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今起两个月试行阶段,将对被抓拍者进行警告处罚。明年2月1日起,将进行罚款和记分。
未系安全带
晋江交警秩序设施中队民警介绍,未使用安全带和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两项违法行为,是继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停3项后,新增的非现场违章录入行为。交警部门本着以警告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管理方式,这两项违法行为的采集,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两个月为处罚规定试行阶段。该阶段会以短信提醒的方式通知违法驾驶员,并给予警告处罚。试行期过后,将对未系安全带的驾驶员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未戴安全头盔的将被罚款100元,记2分。
交警部门提醒,试行阶段收到非现场警告短信后,驾驶员也需到晋江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但不罚款。请广大司机朋友驾车出行时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吴秋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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