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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再查获一起运载依法应检疫而未检疫生猪案

2015-11-06 11:37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近日,晋江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查获一起运载依法应检疫而未检疫生猪案,依法对当事人张某开展立案调查。11月3日,张某带着银行缴款回执单到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结案手续。据了解,此案系今年内晋江市查获的第五起动物检疫违法案件。

  10月23日,晋江市农业局领导在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陪同下,实地考察青阳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生猪调运户张某运载11头未附产地检疫合格证,且未佩戴动物标识的生猪进入屠宰场,晋江市农业局领导立即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张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并进行了拍照取证,依法对11头生猪先行证据登记保存,对张某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张某承认因存在侥幸心理收购屠宰依法应检疫而未检疫的生猪,对于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处罚,张某表示会认真吸取教训,愿意接受执法单位的处罚,对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的代价后悔不已。

  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生猪屠宰经营户,屠宰调运生猪应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守法经营。今后,将继续对动物检疫、动物诊疗、生猪屠宰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讯员 吴锰钢 陈志龙 记者 庄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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