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首例采血到香港鉴定胎儿性别案告破
日前,晋江首例非法采血到香港鉴定胎儿性别的被告人梁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这是晋江首例因非法采血而被判刑的案例。
私家车内抽血鉴定费近4000元
青阳街道打击两非专案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的跟踪,今年9月7日下午4点左右,梁某在晋江池店镇新华都商场门口将检验结果拿给孕妇陈某某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从梁某的小轿车内发现装有血样的试管2个、未使用的试管20个及表格20张。在晋江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里,有这样一段表述: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采取为孕妇抽取血样并转交他人检测的方式,通过鉴定胎儿性别牟利。
据梁某交待,每次有人要做胎儿性别鉴定,都是一名自称“林医生”的女子主动与他联系。然后梁某负责带孕妇去采血样和填表格。怀孕7周的收费3700元,怀孕8周的收费3800元。抽取血样并收取相关费用后,梁某再将血样及鉴定费交给“林医生”,由“林医生”将血样交由香港某公司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鉴定结果的详细情况由“林医生”直接快递给客户。
“重拳打击”网络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据卫计局有关人员介绍,以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手段主要是黑诊所利用B超检查来进行,而通过抽取血样送到香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这还是晋江首例。由于采血鉴定胎儿性别案件具有地点随意、孕妇月份小、案件不可控等特点,同时一些非法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拉“业务”,跨境跨区域团伙作案,由专人上门或选取隐蔽地方为内地孕妇抽取静脉血样,用简易冷藏容器贮存,送往境外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对此,晋江在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上也是“重拳出击”。在加强网络广告信息监管上,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广告信息;加强对互联网搜索引擎网站的管理,禁止提供涉及胎儿性别鉴定广告信息的检索结果;对涉及的非法中介网站、即时通讯工具、网络论坛等进行查删,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及个人。此外,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两非”举报电话:85684496、85609110)和举报信箱,在社区形成网格管理,建立落实孕妇孕产期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制度,群防群控的局面;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查处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中介机构的人员。(记者 林文婧 通讯员 洪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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