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塘150米燃气管线上方建停车场被叫停
13日下午,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工作人员对新塘侨晖路两处违法占压燃气管线行为进行查处,并向相关人员发放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
燃气管线上方正在建停车场
执法人员向违法相关负责人发放通知书
据了解,两处被违法占压的燃气管线位于新塘街道侨晖路湖格社区入口附近的泉州环城高速高架桥下,一处是正在施工的大型物流停车场,另一处临时搭盖的温室棚也占压了燃气主管道。
在物流停车场查处现场,记者看到,一台挖掘机正在施工,现场醒目地竖立着两根“燃气管道严禁开挖”的标志桩。而在工地下方1.4米的地下,就敷设着从晋江门站供往石狮市区的高压燃气管道,该管道的压力等级为1.6MPa,管径为DN400,被占压的燃气管道长度大约150米。
“物流停车场来往的都是大型重载车型,一旦建成运行,来往车辆将造成地面不均匀沉降,易造成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如果泄漏后空气中有5%~15%天然气,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另一处临时搭盖的建筑影响燃气管线的维护、检修。
据了解,按相关规定,燃气管线要经常巡视、检修、维护,以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如果管线被占压,就无法正常检测,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可能会发生爆炸,危及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工作人员向两处违法行为相关负责人发放通知书,并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据悉,这两处违法占压行为是巡查人员发现的,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呼吁市民朋友们,若发现有违规占压燃气管道或者与燃气管道有交叉施工时,请及时拨打新奥集团全国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5158反映情况,将危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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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燃气占压的危害,目前新奥燃气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对燃气管道运营加强保护,如GIS智能监控系统,分段每天专人负责对燃气管道加强巡检,在燃气管道上方埋设醒目的标志桩,特别针对第三方占压及交叉施工有一套完整的处理程序来保护燃气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行。 (记者 林心怡 秦越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