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安海出台公园管理暂行规定
2015-10-14 11:19 来源:晋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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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安海镇政府出台《安海镇公园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详细列出了14条管理方法,包括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建设项目或设施;不得向公园排放烟尘、有毒有害气体及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不得侵占公园绿地、设施、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园内举办活动,必须事先向安海镇镇区管理处报备,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举办;除老、幼、病、残者专用的代步车辆外,机动车辆(含电动车)不得入园等。
《规定》还详细列出了17条“禁令”,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园内未经批准在公园摆摊设点;擅自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宿营、放孔明灯;喧闹滋事、违法乱纪,妨碍公共秩序、公共环境;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进园;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或随意放生外来物种;携带宠物入园等。
据介绍,对违反本规定、破坏公园景观或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将给予严厉查处。(记者 张志耐 通讯员 许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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