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20日起须携本人二代证
2015-10-10 09:59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昨日,记者从晋江交警部门获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升级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软件的有关要求,10月20日起,晋江市各公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将全面启用二代身份证读写设备,驾驶人前往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电子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等)时,除了要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其复印件外,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
据悉,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用电子扫描,从而提高了驾驶人信息录入的速度和信息采集的准确度。 晋江交警提醒,驾驶人前往处理交通违法前,请先确认二代身份证是否完好。如果二代身份证出现损坏、遗失等情况,将无法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者 齐玉波)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