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检察院批捕26人 其中14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福州日报   2019-09-09 09:15

  日前,长乐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胡某等26人,其中14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8月初,长乐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该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经审查,2013年至2019年,胡某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在长乐航城、城关一带,并逐步形成“龟山帮”的社会名号,且拥有枪支、砍刀、关公刀、匕首等作案工具,持续实施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李增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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