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全体党员干部签订“无违建”承诺书

福州日报   2019-01-04 09:11

­  “无违建”创建工作是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也是长乐区委、区政府打造“无违建”新长乐的重要举措。近日,长乐区全面开展了“党员干部签订‘无违建’承诺书”活动。

­  据悉,至2018年12月29日,长乐区全部党员干部已带头签订了“无违建”承诺书。该承诺书规定:1.党员干部个人坚决不组织或参与违建;2.存在“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出承诺,需向组织如实报告并自行清理整改到位;3.党员干部个人坚决不为违建行为出面说情、打招呼,或进行唆使、纵容、庇护、放任。

­  下一步,长乐区将进一步开展督查、抽查工作,对实际有“两违”行为而作“无违建”承诺的党员干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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