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考厦门市招生政策公布:报考条件考试时间科目

厦门教育局   2017-01-17 11:53

  六、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六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投档程序

  1.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二)投档说明

  1.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1)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2)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

  3.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设全市最低控制线。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85号)精神,未设定最低录取线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在未招满的前提下可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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