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3名中学生扶老人被讹诈10万元 学校这样说

潇湘晨报   2017-12-12 17:28

  针对网传“江西上饶市3名中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搀扶老人后被索要10万元住院费”一事,12月9日下午,上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该视频的真实性,他称,3名中学生来自上饶市信州区某学校,经调查,他们的行为属于助人为乐,校方将在11日进行通报表扬。对于老人要钱的行为,当地派出所民警已上门与学生家长进行了沟通解释。

  又见学生扶起摔倒老人被讹,虽然出现过多次,虽然大多也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但每出现一次,则仍然会痛心一次。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手拄拐杖的老人摔倒,随后,有3名着校服的学生前来,将老人扶起。没想到,这位老奶奶却扭住他们不放,说是3名同学碰到她拐杖才摔倒的,要求买药,后改口要50元钱,100元、2000元、5000元,最后干脆要10万元住院费。无奈,三名学生选择报警。知道要买药,知道讨价还价,知道直接要10万元住院费,思路如此清晰,毫无疑问,这个老人是在讹诈。然而,却被当地相关人员认定为有精神问题,这意味着又一个“坏老人”可以平安逃脱法律的惩罚。

  三名学生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肯定,但遭遇讹诈老人恐怕会留下心理阴影。事实上,已经有一些孩子因为扶起摔倒老人而被冤枉,有的孩子甚至动摇了以后救人的信心。这是相当有害的。现在幸亏有视频为证,为学生洗清了冤屈。如果不巧摄像头坏了,如果碰巧没有旁人作证呢?三个学生被索要10万,那岂不是害了他们吗?

  坏人不分老人孩子,做了坏事的人,都应该给予惩罚。依法惩罚,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护了好人,这才是目的。如果是因为老人,或是考虑到老人可能一时糊涂,就对老人网开一面,这不是呵护,而是纵容。其实,在众多的讹诈事件中,老人受到法律的惩罚少之又少,这难道不是“讹诈老人”不断出现的根本原因吗?

  对于见义勇为帮助人的三个学生要给予表扬,但惩罚老人却不能就此轻轻带过,老人是不是精神有问题,这需要权威鉴定,如果为了维护老人,没有鉴定就说老人精神有问题,那显然是对社会的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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