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回应技术团队被指学术造假:正走法律程序
央广网 2017-06-28 11:51
邯郸市冀南新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给王增良公司的《敦促尽快履约函》
2017年6月15日,王增良的中邯硼业公司收到冀南新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敦促尽快履约函》,其中要求,限期3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条款,逾期将取消优惠政策,并按有关规定依法清退,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王增良认为,这一切法律后果,应该由天津大学来承担,“天津大学学术造假欺骗企业,不具备产业化条件,欺骗企业产业化,造成如此巨额的损失,天津大学应该负全责。”(记者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