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济南高校寒假安排出炉 5周算低配多放十天省百万
齐鲁晚报 2016-11-07 08:56
另据了解,市区集中供暖的学校,有的也是热企按流量表收费,用热费用=基本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平方米)×计费面积(平方米),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学校属于非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 。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8元。这样看来,学校的供暖费也与寒假时间密切相关。
寒暑假不得超85天 校历要提前备案
虽然寒假时间有差异,但各高校制定寒假时间并不是“任性而为”。早在2009年,山东省教育厅便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高校全学年教学总周数不得少于40周(新生第一学年不得少于39周)。每学年寒假、暑假放假总天数不得超过85天,并不得以实习的名义变相放假。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高校科学制定校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每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做出合理安排。校历应提前制定,每年4月30日前将下一学年的校历报省教育厅备案。如果高等学校配合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实行小假期等模式,需报经省教育厅批准。
除此之外,放假期间,学校要开放图书馆,提供自习教室和文体活动场所,保证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并且不得加收住宿费用。记者 郭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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