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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招生方案五大变化

2015-02-11 10:43 来源:泉州晚报 0
泉州市教育局出台2015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了2015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对初中毕业生考试、高中录取、招生照顾政策等作出具体规定。

  与去年相比,今年中考中招政策有五大变化:

  ●公办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招收择校生。

  ●初中阶段2015年1月1日前参加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美术、音乐、体育项目比赛的获奖者中考可加3分,自2015年起参加上述比赛的获奖者不再享受中考加分。

  ●定向生比例提高,定向生分配范围有新变化,今年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按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50%的比例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培元中学、城东中学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50%的比例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明确规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270分,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

  今年中考仍于6月21日至23日举行,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5日至27日进行,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9日至12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在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为促进泉州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5.5∶4.5普职比例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记者 曾聪虹 陈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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