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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能否让教师更专业?

2011-12-20 17:14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核心提示

12月12日,教育部公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一石激起千层浪,教师专业标准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将保护幼儿、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小学教师要了解性教育知识……

教师“国标”到底有哪些亮点?它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将给教师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本报记者就这一热门话题,采访了一些教师和相关人士。

【解读】

“国标”将成教师准入依据

有60余条具体要求

据了解,教师专业标准框架提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分别对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出60余条具体要求。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在对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答记者问表示,此次制定教师专业标准,主要包括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师德要求,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是强调学生主体地位,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

三是强调实践能力,要求教师要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不断研究,改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专业能力。

四是体现时代特点,要求教师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教师将定期注册考核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在答记者问时还表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2004年就已开始研制,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教师专业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的专业基本要求。

据了解,教师“国标”正式颁布后,教师将类似其他行业,定期进行资格考试,所有教师的教师资格今后都须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其中,师德考核将作为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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