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惩处学术不端行为

北京晚报   2021-03-21 17:22

  当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明确重点加强对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质量监督;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机制,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学位授予工作,惩处学术不端行为。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建立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评估制度和抽检制度;原则上在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完成首次学位授予后对其进行质量评估,定期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进行质量抽检,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授权专业,采取工作约谈、减少招生指标、停止招生、撤销授权等措施。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完善学士学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并主动公开本校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程序,明确学生进入及退出辅修学位、双学位、联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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