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调查部分农村学校公用经费不到位:拨付延迟,变通使用

光明日报   2019-11-04 10:42

  媒体调查部分农村学校公用经费不到位:拨付延迟,变通使用

  

   

  新修的水泥操场刚刚竣工,校园角落的杂草,还没来得及清理。开学两个月了,河南省北部一座城郊接合部的农村小学校长曾琴还是“有点失落”:“这学期,又有15名学生转学离开”。随着县城的扩张,学生一直在往县城走。

  更让她忧愁的是,“今年年度经费不仅早已花光,学校还开始欠债。这个学期肯定不好过”。

  曾琴口中的“年度经费”是指“教育公用经费”,用于满足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和学校正常运转的费用。“这些钱是支撑学校日常运行的保障金”。

  自2006年起,我国先后6次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当前,中西部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为600元、800元,东部地区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50元。公用经费按照学校学生实际人数拨付,不足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按照100人全额拨付。

  随着城乡公用经费标准走向统一,农村学校公用经费持续增加。但是,记者调查发现,拨付延迟、变通使用、因故挤占公用经费等问题在农村学校普遍存在,让这笔“保障金”难到位、难使用,好政策难以发挥应有效应。

1.拨付延迟,教师“尴尬”垫资

  为开学置办四百余元的办公用品,应该谁来埋单?

  由于学校公用经费没能按时下拨,本不应该是问题的问题,摆在了云南省某县农村教学点教师张凯面前。

  买,需要自己垫付;不买,教学无法正常开展。眼看着学生即将到校,张凯最终还是自己掏钱垫上了。

  在当地,教师垫资用于购置开学办公用品等方面的支出,少则成百上千元,多则上万元。有一位教师因分管财务工作,已经垫付了4.6万元。张凯提供的票据显示:2019年4月,垫付外乡镇教师到本校监考中考体育伙食费4000元;6月底,垫付学年末学业水平测试外校教师到本校监考伙食费、住宿费2.5万元;1—9月,垫付学校采购清洁工具、消毒灵、杀虫药、学校门窗和学生餐厅厨房设备维修等费用1.7万元。

  对于月平均工资4000元左右的当地农村教师来说,这笔“巨款”正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如今,最现实且常有的烦恼是钱”。

  张凯所在的中心学校校长刘玉坤透露:“教师垫资情况长期存在。我们会按照公用经费实际下拨时间,半年一次给老师们报销。如有结余,后续因公花费实报实销,老师们须提供正规发票。”

  “但是,今年的公用经费又迟到了!”刘玉坤有些抱怨,“我县每年学校公用经费分两次拨付,一次是四五月份,一次是10月份。可今年四五月份该拨下来的钱,就没到位。”截至10月底,中央和省级核定全年应拨近150万元公用经费,只下拨了不到38万元。

  公用经费一旦迟到,学校运行就会面临随时卡壳的风险。

  “因为没钱支付维修费用,厕所水箱、水管的简单维修,都靠老师们自己动手,已下发的公用经费只能用于缴纳学校急用的水电费,其他要用的钱都只能欠着,学校只能维持低水平运转。”作为中心校的当家人,刘玉坤坐立不安。该中心校管辖4个小学和1个九年制一贯学校,拥有两千余名师生。

  记者调查发现,全县农村学校均面临这样的处境。

  刘玉坤曾向上级部门反映过,“可是还没有解决,但不管怎么说,教学还是得正常开展”。

  “公用经费下拨卡在了哪里?”记者致电该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紧张,相关经费由县里统筹使用,可能已经投入到其他民生领域。”

  当记者追问,“钱什么时候能发下来”。工作人员表示,“可能会延迟发放”。

  困难确实有,但总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因为该县公用经费欠账,如雪球般越滚越大。除了中央和省级下拨的公用经费未能按时到位,还有教师向记者反映,有学校2018年县级预算核定应拨近70万元的公用经费,实际到账1万余元,实际拨付率仅为2%。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通常是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南京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宗晓华表示,“问题可能出在地方,尤其是县级政府”。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公用经费的部分,一般会按时到账。而到县级财政后,并不一定能够及时拨付到学校,“遇到经济增速放缓的时候,财政吃紧,地方使用其统筹权,也是迫不得已”。

  “从全国范围看,除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外,农村学校公用经费不能专款专用、按时拨付的现象不时出现,这是县级财政收支严重失衡问题在教育领域的一种表现。”在宗晓华看来,治本之策是对相关财政体制进行系统性改革,重点是将占农村学校支出“大头”的教师工资分解,建立“省县共担机制”,从而保障县级政府在工资等刚性支出之外还有充分财力,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

2.“变通使用”,挤占公用经费

  “现在农村学校的硬件条件大幅提升,这没得说。”电教一体化设备、新课桌椅、修葺一新的校舍,曾琴带着记者参观学校,政府在教育上的投入,随处可见。

  曾琴所在的河南省北部某县刚刚实现脱贫摘帽,原本在县城教书的她前年才调任当地小学校长,“上学期为了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验收,学校进行了校园文化建设,上马了亮化和绿化美化工程,还安装了监控系统”。

  课间,学生们在新操场上进行循环跑,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学校改造的工程款至今还未结清,算下来,还欠个体的施工方十几万元”。

  按照该校近200人的在校生规模,每年拨付的公用经费早已“资不抵债”。曾琴坦言,“没有办法,只能慢慢还钱。但是,想让公用经费填补这个窟窿,不太现实”。在该小学的账本上,还有一笔固定支出,挤压了公用经费的使用空间。

  目前,该小学一共有17名教职工,其中包括14名在编教师,2名校聘教师和1名保安。其中,两名校聘教师分别承担语文、数学科目教学。

  “这三名不在编人员的费用,均由公用经费承担”。曾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校聘人员的工资为1500元,且一年只发10个月,三人一共4.5万的工资支出,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12万的35%左右。

  同样,在离县城约20公里的李庄小规模学校里,仅有的三名教师中,也包含一名40多岁的校聘全科教师从公用经费中支取工资。

  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每个学校,当地校聘人员工资占用公用经费比例都在35%左右。

  事实上,在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中,该项支出并未在公用经费使用的核准范围之内。“变通使用”公用经费支付校聘人员工资,实属违规。

  “农村教师整体缺编,随着教学要求提高和课程增多,农村学校的编制并未按照新要求配置齐全。一些农村学校编制的教师被借调到教育局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工作,加剧问题严重性。”河南师范大学教授李醒东介绍,“按照教学实际需求,由学校招聘顶岗教师成了普遍做法,无论工资多少,这笔钱都不应该由公用经费出。”

  当前,公用经费政策明确规定公用经费不能用于人员开支。这样的制度设计,能够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但是,李醒东提醒,面对教学的实际困难,校聘教师应该由县级财政统筹处理,同时根据实际运行成本,合理设计拨款系数,对边远地区学校、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等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拨款,并且适当扩大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自主权。

  一位长期研究教育财政的专家却表示,不能“一刀切”地反对公用经费用于支付校聘人员工资。当前,公用经费已经兜底保障了教学的正常开展,其本身也具有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职能。只不过,目前在公用经费开支类别上找不到政策依据,建议修改支出类别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方式解决该问题,“在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出现之前,动用公用经费是不得已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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