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醉昏迷致高位截瘫 学校超市同学均被判担责

中国青年报   2018-12-21 11:04

­  学生宿醉昏迷致高位截瘫 学校超市同学均被判担责

­  “我们两口子替孩子在这儿谢谢您了!”大学生张某的父母握着执行法官王治斌的手,掉下了眼泪。

­  张某出生于2001年,是河南省许昌市某职业学院的学生。正值青春年少,本该在校园里快乐地学习和生活的张某,此时却只能躺在病床上。

­  这一切,要从一场“宿醉”开始讲起。

­  伤残原因超出了鉴定机构能力范围

­  2016年10月的一天晚上,许昌某职业学院学生李某等6名同学从学校超市购买了白酒及花生米等零食,相约在宿舍一起喝酒。

­  此时,住在斜对面宿舍的张某刚好到该宿舍借热水吃泡面,他吃完后便被同学们叫来一起喝酒直到深夜。

­  整个过程中,没有人劝酒。

­  从学生买酒回宿舍到饮酒至深夜,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并没有发现和制止。

­  张某喝醉了酒,被同学们送回宿舍休息,室友则在一旁照看。

­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经过整整一晚上,第二天上午,他仍昏迷不醒。同学们急忙拨打急救电话,将他送往医院。之后,张某先后在许昌、郑州、西安等多地医院就诊,最终被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瘫。张某后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需完全依赖护理。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共花去医疗费40余万元,其中医保统筹报销10余万元,学校垫付10余万元。

­  2018年5月,张某父母将该学校、学校超市和6名当天一同和张某饮酒的学生告上法庭。

­  据法官介绍,在本案中,导致张某伤残的原因超出了鉴定机构能力范围,无法鉴定,但不排除饮用白酒与张某的伤残结果之间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因此,原、被告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承担15%的责任。学校因管理不到位,没有尽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管责任,承担65%(计80多万元)的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等规定,超市应承担5%(6.7万多元)的责任。李某等6名同学承担15%(20多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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