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小学教师评职称调动工作等需提供无从事有偿补课证明

新华社   2018-11-22 11:26

­  新华社南京11月21日电 江苏省教育厅21日发布《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在11月30日前都要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今后,中小学教师调动、评先进、晋职晋级,需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

­  签署承诺书后,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12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查明后情况属实的,鉴于不讲师德诚信,应依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辞退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  根据通知,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不上报违规处理结果的学校和教育部门,中小学校长、书记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在各类考评中一票否决。各地各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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