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校和中职学校将把非遗纳入教育课程 普及知识
今后,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代表性项目有望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得展示展演。
今天(7月27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其中,在非遗保护方面,《条例(草案)》秉持分类保护的理念,根据本市非遗项目的存在现状,分别规定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的措施。
《条例(草案)》还提出,本市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向学生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传播代表性项目。
曲艺、杂技等非遗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条例(草案)》拟规定,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统筹本市剧场资源,通过安排演出场所和演出时段、提供场租补贴、售票补贴等方式支持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代表性项目展示展演。
此外,市、区人民政府将受众范围广泛、适宜普及推广的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代表性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展示展演。
此外, 《条例(草案)》中提出,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的传统技艺、习俗等,优先列入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支持老字号企业挖掘传统技艺、习俗的文化内涵,开发特色产品和服务。
文化生态整体保护将制定专项规划
为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人才,《条例(草案)》中拟规定,教育、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间实施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的贯通培养;对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代表性项目相关专业,按照规定实施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等。
此外,本市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向学生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传播代表性项目。
《条例(草案)》中提出,本市将依托老城保护和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对代表性项目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彰显古都文化和京味文化的特定区域,实行文化生态整体保护。文化生态整体保护专项规划由市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记者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