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大国良师
三、坚持以为人民谋幸福为根本初心,强化新时代教师队伍的素质能力
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意见》指出,“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是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教育、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前提,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努力为人民培养越来越多的好老师。
铺好品行底色。育有德之人,需有德之师。要帮助学生扣好第一粒扣子,教师不仅要成为经师、学问之师,更要成为人师、品行之师。要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人民。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加强师德教育,强化师德考评,严格师德惩处,对违反师德行为坚持零容忍。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奠实专业素养。启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大师范教育投入力度,办好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改革招生制度,选拔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创新培养模式,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分类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高素质善保教幼儿园教师、高素质双师型职教教师、高素质创新型高校教师。统筹推进国培项目,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大中小幼职特教师培训。强化校本教研,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带动作用,引领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补强乡村弱项。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倒排工期、跑表计时。加强培养补充,鼓励地方加大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力度,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加强培训提升,促进乡村教师专业成长。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配备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推进交流轮岗,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引导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流动。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提标扩面。加大周转房建设力度,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关爱乡村青年教师,稳定乡村青年教师队伍。
四、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优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治理生态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动力是全面深化改革。《意见》指出,要“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持续推进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破解管理障碍。聚焦管理顽疾,实施破解之策。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加大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完善准入和退出制度,深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入职学历标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职称,将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让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更宽广、更通畅。深化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师德要求,努力扭转中小学单纯以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倾向,努力扭转高校教师重科研轻教学、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研究学术。
提高地位待遇。增强获得感,提升荣誉感。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建立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荣誉制度,深入做好教学名师、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推选活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突出教师主体地位,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
加强经费保障。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改革成效。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为教育财政的重点投入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加大师范教育投入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本文刊发于《求是》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