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有些地方绩效工资和职称挂钩
比如,两个同时教高一数学的教师,一个是高级,一个是中级,即便是中级教师教得比高级教师好,两人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工资相差1000多元。
就是职称小级别晋升,教师之间的差别仍然由职称级别决定,而非由“绩效”决定。比如,一个高级教师和一个中级教师都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高级教师晋升一级发工资100多元,而中级教师晋升一级只发50元。
再比如,有的高级教师长期不上专业课,发一篇论文也能晋升职称小级别。尤其是,有的校领导十几年不进课堂上课,花钱发一篇论文,居然也能顺利地晋升。
以上实际情况说明,国家对教师实施绩效工资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我国的教师工资结构和分配制度是建立在职称级别基础之上的。这种制度设计将教师的实际教学岗位(学科岗位)和职称级别岗位混淆,唯职称核算并发放工资,最终导致“忽略”教师真正的教学绩效和科研绩效。一个中级教师干得再好,一个高级教师干得再差(甚至长期不上课),两者的工资收入还是悬殊很大。
另外,职称指标数额由人社部门依据学校办学规模和教师数量控制,一所学校里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职数基本固定不变。这种管理导致一种普遍的问题,即一所学校的中级教师要想晋升高级职称,必须要等高级教师退休,空出职称职数,退休一个晋升一个。否则,即便是晋升条件已经达到,仍然没有机会。由此,自然出现一种普遍的现象:高级教师退休的少,空出的职数少,而已经够晋升条件的中级教师多,只好扎推儿等待空额。有的中级教师等待了十几年,也仍然没有晋升机会。
如果一个教师的职称得不到晋升,即使取得的教学和教研成果再多,他的绩效工资还是不可能得到调整。职称级别才是决定教师收入的关键因素。正因如此,多数教师最大的希望是顺利地获得职称晋升的机会,这样才有机会提高自己的工资收入。
如果不把职称指标取消,或不把职称工资取消,一个中级教师再努力,成果再多,教得比高级教师再好,工资也永远达不到高级教师的水平。
可见,职称工资和职称指标,已经成为阻碍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的制度性障碍,也是导致教师收入不公平的主要因素。
因此,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激励教师更好地工作,创造更好的绩效,就必须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取消教师职称工资和职称指标,把基础性工资变为工龄工资。在这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奖励性工资的内涵,教师绩效工资结构性改革才能深化和趋于合理公平。否则,很难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度若长期得不到真正的完善,也就难以起到激励作用。
(作者为甘肃省兰州市第十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