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澎湃新闻“实习乱象”报道:已向云贵渝发督办函
《答复》表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来鼓励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起统筹指导的责任,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实施细则或管理制度。
而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地区,还应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对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还应责令改正。
28日,教育部职成司回复澎湃新闻称,针对此前报道反映的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学校等多所职校在福建福清一家电子厂实习时存在的多种违规问题,已经分别向云、贵、渝三省教育厅发出督办函,要求三地教育主管部门核查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教育部正研究起草《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此外,《答复》再次强调,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职业学校还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个别地区和学校已经发生的违规组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行为,《答复》指出,这些行为暴露出长期以来部分职业学校对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和要求执行不到位,一些学校校长履行实习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实习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答复》强调,教育部对违规实习问题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查证属实的实习违规问题,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进行处罚。
或根据《规定》中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如第26条要求,对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学校,首先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对出现违规问题的省(区、市),教育部将以督办函形式要求核查整改,由相关地方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严重违规情况进行全国通报。此外,教育部还将联合人社部、财政部、安监总局和保监会,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