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梳理公布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你能享受哪些政策
四川新闻网 2017-02-23 15:28
离校后
高校毕业生去艰苦地区 工资高定1-2档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当年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艰苦地区工资高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
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
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两年。任职期间,享受村官补贴(研究生26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月。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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