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普高院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实施办法全文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11-24 18:14
上海师范大学 1720001——1729999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730001——1739999
上海商学院 1740001——1749999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1750001——1759999
六、阅卷评分
集中阅卷的场地由上海商学院组织安排,阅卷工作的管理及辅助工作人员以该院教师为主,其他四个统考考点教师为辅。阅卷评分工作分为素描、色彩、速写三个评分小组,整个阅卷评分过程使用电脑辅助阅卷、登分。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整个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市纪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组、市教育考试院及上海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阅卷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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