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5高考舞弊案终审宣判:6名教师被判刑
新华社 2016-11-02 17:53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近日对该市辽中区2015高考舞弊案终审宣判,负责联系考生并收取家长作弊费用的6名教师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沈阳市无业人员杨志清与辽中区一中学教师陈军预谋在即将开始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作弊并从中获利。由杨志清负责购买作弊设备及高考答案、安放考试现场接收器等,陈军负责联系高考作弊考生。随后,杨志清通过QQ群与个体业主孙令取得联系,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孙令2.58万元,购买了9个发射器、60个接收器、60个隐形耳机。
与此同时,陈军将胡某某、付某某(均为教师)介绍给杨志清,由这两名新入伙的教师联系高考作弊考生。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