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女留学生江歌遇害案将开庭:刘鑫是否故意杀人有出庭作证义务吗

中华网   2017-11-14 17:52

刘鑫在案发时没有给江歌开门,是否构成间接故意、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不作为犯罪是指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因而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本案刘鑫如要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需要具有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

  “根据网络上的已有资料,如果确实是江歌主动提出帮助刘鑫应对其前男友的,那么很难说刘鑫承担法律上的救助作为义务,也就很难说她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当然,究竟怎样还要看证据。”齐律师说。

江歌妈妈通过微博散布刘鑫及家人信息,是否侵犯其隐私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侵权责任。因此,我们在互联网上不应该轻易公布他人的信息,这可能会涉嫌侵权,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齐律师认为:但是根据网络现有信息,刘鑫事件有其特殊性,江歌妈妈在极力恳求见其一面被拒绝甚至消失之后,无奈之下才借助网络逼刘鑫出面及出庭作证,江歌因帮助刘鑫而死,江歌妈妈的这一要求可以说完全是情理之中。当然,如果刘鑫认为江歌妈妈侵犯了其隐私权,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江歌案万人签名对嫌犯陈世峰量刑有影响吗?刘鑫信息被公布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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