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考最新政策:职校毕业生明年起可报考省直机关

楚天都市报   2017-12-07 17:04

­  鼓励师生技术入股企业

­  支持省内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逐步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定点实习实训、教师定点实践锻炼制度。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教师和学生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

­  从2018年起,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新专业,至少要有1家规模以上企业的用人意向备案。到2020年,省内规模以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80%以上。

­  中职教师也可评正高

­  以后,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要逐步提高至50%。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技能大师担任特聘专家。

­  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引进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有3年以上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人员到学校任教的,可按照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并享受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开展职业院校校(院)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聘试点,鼓励企业家兼职担任校(院)长。

­  绩效工资分配方面,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将教职工绩效工资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承接各类培训任务和社会服务较多的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给予倾斜。

­  此外,湖北省将逐步下放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权。健全职称层级设置,将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设置到正高级。完善评价标准,突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评价。(记者 罗欣 通讯员 梁炜 实习生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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